【自立晚報台北報導】活佛法師蹲冤獄多年,曝深圳公安刑訊如演諜戰片。2016年註定是中國司法制度改革不平凡的一年。就在歲末的12月2日,最高人民法院莊嚴落槌,對已在21年前被執行死刑的河北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,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,從而成為2016年最受熱捧的“十大案件”之首。近幾年發生在中國的湖北佘祥林案,河南趙作海案,內蒙古呼格案及河北聶樹斌案等冤假錯案都深刻警示著中国“以偵查為中心”的刑事審訊制度所帶來的慘痛教訓。 呼格和聶樹斌早已被執行死刑,人們無從瞭解他們遭受過什麼磨難,而僥倖活下來的佘祥林、趙作海們,則無一例外地講述了他們曾遭刑訊逼供的經歷。“同是天涯苦命人”,2016年,法名为蔣貢康的活佛(俗名王華清)和釋慧善比丘尼(出家前俗名是:郝南妮)以司法公證和視頻錄影的方式,又一次披露了2001年他們在第三世多杰羌佛被公安迫害而編造出的所謂“義雲高詐騙案”中遭受深圳公安刑訊逼供的非人待遇的事實真相,令人觸目驚心猶如演繹《諜戰片》,而現實總是比電影更離奇,比幻想更出乎意料。 2003年剛第一次出獄的蔣貢康活佛(見圖),躲到了泰國。他面對鏡頭悲苦交加的說:“看我還是不說假話,(深圳公安人員)就把我倒吊起來灌辣椒水,當辣痛到鼻孔、眼睛、喉腔,不但痛而且無法出氣,直到心肝,板命、疼痛無比到昏迷。接著又用水潑醒,又用一種藥水針打在我肚子上,肚痛難忍、八苦交加、從麻木昏昏沉沉心脹沒有知覺,再用水把我潑醒。昏昏沉沉黑屋不知多少天,昏迷痛苦無法說。昏迷中,倆人要我蓋手印,我說我沒有說、我不蓋手印。“你前幾天說的”一人把我手拉蓋手印,我無力反抗,他們又要我簽字,說簽了字就放我了,我想手印都蓋了,只好簽了字,他們出門哈哈大笑。 蔣貢康活佛指出,最為可惡的是公安給我一種白顏色的藥丸,說是給我治病,吃了以後,心理產生奇異現象,頭腦不聽使喚,公安要講什麼,指揮著講,你就會順著他的意思做,他說你罵佛,就會罵佛,這實在是罪業。各種疼痛心臟病、高血壓病犯了,醒來時在醫療室。自從打了那種針後每天拉肚最少七八次,身無力氣爬去拉肚,這是什麼滋味,八個多月的時間呀!八個月兇殘無人性的公安折磨,不配合他們說假話,還指使死牢犯人折磨,比起密勒日巴在山洞修苦行只不過沒有吃的,可我受的苦,各種殘忍刑折磨皮肉精神,水也沒有吃的,比起來,不知要甚過多少倍。” […]